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诸葛英才计划”,贯彻落实唐河人才新政20条,引导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为唐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研究决定,拟选派第四批优秀大学生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7月10日—8月20日
二、选派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唐河籍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够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相对应的工作;
3、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肯于钻研,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5、能够确保社会实践时间。
三、实践岗位
县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基层一线、产业集聚区部分重点企业。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大学生到唐河县党群政治生活馆、唐河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张星江烈士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2、组织大学生参观考察我县经济建设新成就,观摩我县重点企业、项目,亲身感受家乡发展变化,激发热爱家乡、回报家乡的热情。
3、适时举办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宣传唐河人才政策和创业环境,了解、收集大学生思想动态、返乡创业需求以及对家乡发展建议等,为返乡创业大学生创造优越条件。
五、有关要求
1、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由其父母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直单位填写上报《唐河县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附件1),乡镇(街道)原则上上报2名,产业集聚区上报3名,县直单位上报1名。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标准条件,严格把关,选准选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对象,6月20日前上报县委人才办。
2、各用人单位要坚持“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的原则,从社会实践所需,高校学生所能入手,为高校大学生分配合理的工作任务。
3、各用人单位要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与食宿条件,加强安全教育,对每位大学生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认真履行培养的职责,明确指导措施,确保大学生得到锻炼。
4、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参加县委人才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原则上社会实践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至少提前2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5、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填写《唐河县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2),建立档案,社会实践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唐河县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证书》,对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6、成立唐河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服务、联络等各项工作。
7、社会实践结束,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大学生的实践表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向圆满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学生发放适量补贴。
8、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在活动期间,县委人才办为每位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县委人才办邮箱:thzhucunban[at]163.com
联系电话: 68958577(行政中心329房间)
附件:1.唐河县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
2.唐河县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
中共唐河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31日
主题词:关于开展第四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6041714244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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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17:14:2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