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腾远百货超市经营的“本地韭菜”,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唐河县腾远百货超市经营的“芹菜”,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该店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调查查明, 该批次“本地韭菜”共购进35斤,销售28斤(包括抽检1.802Kg),剩余产品(第二天6月14日销毁处理),该产品购进价格1.2元/斤,销售价格1.58元/斤,无产品召回。
该批次“芹菜”共购进18斤,销售12斤(包括抽检1.666Kg),剩余产品(第二天6月14日销毁处理),该产品购进价格2.1元/斤,销售价格2.58元/斤,无产品召回。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给予当事人: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贰角(75.20).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111116313630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16:31:3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