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下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表示,我市购房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科生2万元。
该《措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彰显我市对人才的关爱。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可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信贷融资支持,保持我市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于新建完全学校入学问题,购房家庭子女户籍迁入购房地且长期居住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购房家庭子女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安排。
据悉,《措施》还要求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1天以内;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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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05130859325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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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08:59:3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