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了重点工作、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政府采购、会计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同时我局增强政务发布新媒体的平台宣传作用,合理利用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多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于群众和组织申请的信息公开事项,坚持及时处理、稳妥回复,切实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对于属于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相关处室将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于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内容,我局将向申请人进行回复并说明理由;对于涉及诉讼的敏感事项,由局税政处(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依法合规。2023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规定了相关的监督审核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对于我局印发的文件,实行由办公室专员进行初审、分管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后方可公开。对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我局内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信息公开有人负责,有迹可循,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完整和程序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策,进一步细化、深化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情况的公开。二是对一些较长时间未更新的栏目及时进行了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三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我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切实推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的同志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工作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财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法定义务,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平台维护等工作,相关处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分管局领导负责把关,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渠道通畅、运行正常。
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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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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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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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自查情况,唐河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策解读方面跟进不够迅速,政府信息报送量方面不够可观等。
2024年,唐河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落细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严格遵循保密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着眼财政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保障民生、扶贫采购等领域及时主动公开;在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同时对其他各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督促和指导。提升政策解读效果,避免形式单一的内容转述,时刻保持对舆情的研判能力,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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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唐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1161609436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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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16:09:4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