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唐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24日
唐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为南阳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整市推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四批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单位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9〕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1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O18)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38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着力构建“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创建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开展县、乡、村三级创建活动。
(二)以民为本,注重实效。牢固树立“执政为民、食安为先”理念,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健全体制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探索创新。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要紧紧围绕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
(四)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共享创建”的良好氛围,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尺,通过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创建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涵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种植、养殖、屠宰、储运、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环节。
四、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全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落实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构建责任明晰、协作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三)人民群众满意度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五、工作任务
(一)健全五大体系
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县食安委、食安办职能建设。进一步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科学划分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厘清各部门职责界限,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各创建部门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逐级开展责任目标考核,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县级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具备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乡级快检室要满足快速检验需求。督促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卖场建设检验检测站,做到入市食品(含农产品)批批检。
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采取系统统筹、各有侧重、不重不漏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分类分级推送,满足政府、企业、社会需求,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以风险监测、监督抽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等为基点确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以县、乡两级疾控机构为主,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面参与,及时发现和上报疑似食源性疾病案例,为掌握县域食品安全现状、提高监管靶向性、增加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频次等工作提供有力证据支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为实现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格局提供基础。
4.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构建统一协调、快捷高效的应急联动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无瞒报、漏报、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
5.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各界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体系。邀请县人大、政协开展食品安全视察,认真办理答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支持媒体监督,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信息曝光专栏,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鼓励群众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食品安全领域各类矛盾纠纷。
(二)夯实三大平台
1.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平台。着力资源共享、多方协作、整体联动,通过各监管数据平台的有机链接,实现准出数据和溯源系统的自动转换,进一步健全“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立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原辅材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记录保存率100%,可追溯率100%。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鼓励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建立电子追溯系统。
2.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采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监管、监测、通报、预警、发布、投诉举报等六个方面的信息系统,建设县、乡两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指挥平台,通过数据集成和融合技术,实现县、乡食品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提供有效数据和技术支撑。完善及时处置和反馈机制,实现共享互通。把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与社区网格系统无缝对接。加强互联网、电视台和电台等各类媒体的舆情监测,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对舆情作出反应。
3.食品安全宣传科普平台。按照“围绕大局、促进监管、服务公众、塑造形象”的工作定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突出阵地建设、平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夯实宣传基础,完善宣传体系,加强传播载体创新,提高传播力和受众面。建成一批以科普宣传基地、互联网宣传平台、新闻媒体专栏为重点的科普宣传载体,积极构建由食品安全专家、宣传员、志愿者和新闻通讯员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科普宣传队伍。采取先进科技手段和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五进”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展示创建工作成效,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增强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格局。
(三)实施八大工程
1.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程。紧盯种养环节,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种植养殖过程控制、生产记录等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及准出准入衔接机制,确保源头质量。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控和执法检查,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强化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完成年度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严格“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食品“三小”整治工程。坚持疏堵结合、规范治理的原则,开展食品“三小”整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和本地消费量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划定小摊点经营场所、区域或指定经营地点,确定经营时段,供小摊点从事经营活动。出台相应措施,支持鼓励“三小”生产经营者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申办生产许可证,发展特色食品生产,创建知名品牌。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建设特色食品街区。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出台鼓励资源化利用措施,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签订协议、建立台账、定期公示,做到流向可查。严厉查处餐厨废弃物在收集、运输、排放、处置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事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食品安全阳光工程。探索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新型监管模式,通过设置参观走廊、安装摄像头、连接互联网等方式实施阳光监控。食品生产环节实施“车间亮化”,餐饮服务环节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行动,中心城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率达到8O%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达到100%,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聚焦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协管员、村级信息员工作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责任落底,不断延伸管理触角,拓展管理视野,构建更加紧密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指导、事后可追溯”的工作机制。督促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建立档案,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管理。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扎实做好现场食品安全指导服务,加强对农村聚餐固定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宣传教育,逐步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新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全覆盖,管理率达到9O%以上,切实守护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程。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对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满足群众需求。开展农贸市场规范提升整治,以食用农产品市场为重点,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市场准入制度、退市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质量保证金等制度,依法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完善农贸市场水果蔬菜类、生鲜肉类及鲜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常态化检测措施,加大对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形成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食品规模化生产经营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制度。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食品企业孵化培育工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企业落实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确保标准落到实处。围绕唐河特色食品,实施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提升唐河特色食品产业水平,着力培育名优企业,形成特色产品的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开展不同业态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引导企业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等融入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形象、企业制度,推动食品安全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严厉打击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铲除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查处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坚决消除行业“潜规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等工作程序,实现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盐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以上“八大工程”由牵头部门(排序第一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9年9月)。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和任务职责,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各创建部门对照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6月)。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围绕各自任务和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深入调研,找出存在差距,研究解决办法,提升工作成效。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调度,加强培训,定期督查,阶段考评,全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创建工作知晓率达7O%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80%以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根据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依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18)》相关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创建工作报告和迎检资料档案。结合年终考评和定期考核情况,对各创建部门的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要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责任、政策措施、保障措施、财政投入和督促检查“五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重点任务运行图,挂牌作战。要统筹兼顾,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满足实际监管需要,要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和安全监管机制,确保经费使用依法、规范、高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创建部门要对创建工作的目标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要适时通过媒体宣传、示范观摩等,提炼先进经验,培育特色亮点,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
(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由县创建办主导、各创建部门联动,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有力推进创建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创建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事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3061759498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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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17:59:4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