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子站信息

 > 

公示公告

古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编号41202104251073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公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07-16 10:08:53 来源:

根据唐政信复查退[001]号《关于退办刘兰荣信访事项的函》要求,我乡依据国信发[2017]19号《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第5条、第6条、第7条及第15条有关规定,原编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因“对应当适用信访程序以外的其他法定途径而未适用,以信访处理意见代替应当适用其他法定途径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编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自撤销公告之日起不再有效

特此公告

 

         唐河县古城乡政府

         2021年6月20日

  

主题词:古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编号41202104251073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071610085373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16 10:08:5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国家医保局:今日起,这两部医保新规正式施行!
下一篇:《“南阳政务”:一个App随时随地畅享“数字南阳”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