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10+1”
专项行动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委,机关内部各站办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考评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阳镇人民政府
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考评方案
(试行)
为扎实做好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工作,依据《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宛环攻坚〔2021〕3号),《唐河县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考评方案(试行)》(唐办〔2021〕12号)和《唐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PM10≤83ug/m3,PM2.5≤50ug/m3,优良天数≥242天;水环境质量:国、省、市控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土壤环境风险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1.由环保所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王金权,负责人郭东辉。
2.由城管中队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城市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陈晓,负责人陈涛。
3.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交通运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张华生,负责人张玉刚。
4.由市场监管中心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赵雪丹,负责人曲良亚。
5.由经济发展办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刘玉华,负责人陈伟。
6.由派出所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柴油货车管控及黑加油站点整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史丰华,李帅。
7.由自然资源所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分管领导陈晓,负责人张大红。
8.由应急管理办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专项行动,分管领导曹龙,负责人王琛。
9.由村建中心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雨污管网改造建设和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分管领导陈晓,负责人王志向。
10.由农业中心牵头湖阳镇污染防治攻坚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韩仰,负责人陈文铭、胡殿忠。
各村(居)委负责辖区内10大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整改落实。
三、考评内容
1.“三管三必须”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县专项行动方案,10个牵头单位各自所牵头或配合工作任务及在县检查、暗访、评比中的位次。
2.属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各村(居)委对本辖区内涉气、涉水、涉土污染防治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要突出河流水质提升,重点考评畜禽养殖场整治、村庄入河排污口封堵、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面源污染治理。
3.联合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由镇派出所牵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由分管副职负责,配备足够力量,联合县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问题快速彻底解决。
四、考评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照“10+1”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和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限考核得分,高标准按时完成的得满分;不按镇时间节点完成或在县督查组检查、暗访中每发现1个问题扣1分;在市级检查、暗访中每发现1个问题扣2分;在省级检查、暗访中每发现1个问题扣5分。
1.10个专项行动
周排名通报:每周由镇专项行动10个牵头单位就牵头工作对村(居)委进行排名通报。
月排名问责:每月由镇对10个牵头单位和村(居)委排名通报,对排后三名的村(居)委由镇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2.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每周各级河长定期到辖区内河道组织巡河,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发现河道存在有污染源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河道(面)干净、整洁,常态化零污染,打造镇级河道优质水源地。
五、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各村(居)委负责人和包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是完不成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的村,镇纪委监委将对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
附件: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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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11231547534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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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15:47:5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