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9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2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唐河县可颐生活超市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11009,其产品检测报告NO:NCP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倍硫磷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唐河县顺红副食超市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1007,其产品检测报告NO:NCP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地美硝唑项目不符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该2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分别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唐河县可颐生活超市2021年10月9日共购进长豆角9.3公斤,销售1.1公斤(抽检数量),购进价2.7元/公斤,售价8元/公斤;唐河县顺红副食超市2021年10月7日共购进鸡蛋183公斤,购进价4.3元/斤,售价4.8元/斤,已售完(含抽检数量)。其俩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分别提供了其店的《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置。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251635072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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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16:35:0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