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唐河县市场监管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抽检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桐寨铺吴祖雨副食店销售的“长豆角”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08,其产品检测报告NCP,经河南省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该超市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08的长豆角3.25公斤,销售3.25公斤,购进价格1.75元/公斤,售价2元/公斤,对该店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购货单。
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2101539475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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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15:39:4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