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公告
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唐河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自愿申报原则,2022年全县共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链保鲜设施83个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请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公示时间:7月15日- - 7月22日,结束后即可申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不同类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后制定的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具体补贴金额以实际测算为准。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377-68510939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唐河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主题词:涉农补贴申报信息(一)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7151151208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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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11:51:2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