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唐河县教体局等单位、乡镇(街道)上报的拟定城镇困难职工居民3户4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潘书友等3户(4人)纳入城镇困难职工居民,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监督电话:0377-68900029
附件:
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10月份新纳入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名单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0310832006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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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08:32: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