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金和医院在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停业,停业时限到期后,未到我委书面申请开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现我委拟对唐河金和医院予以注销,注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印章同时废止,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唐河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受理电话:0377-68951798
唐河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
2023年5月8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5080930165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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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09:30:1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