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唐办〔2022〕13号)要求,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龙潭镇、大河屯镇、马振抚镇、昝岗乡、东王集乡、二轻局、医药公司上报的韩丽黎等8户25人拟退出困难职工居民进行了审核,已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同意脱困退出,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
监督电话:0377-68900029
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6月1日
主题词: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5月份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脱困退出名单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6010905009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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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09:05: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