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宛建市〔2022〕1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建立资质审批协作机制的通知》(豫建市〔2020〕336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唐河县交通运输局、唐河县水利局对河南居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8585989
主题词:关于河南居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31415160025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15:16: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