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3-22 07:53:25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5号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教育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怀进鹏
2024年2月22日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1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
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1991年6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6号公布)。
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
四、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年4月21日教育部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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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322075325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07:53:2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5号 |